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82號),以及環保部《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公告》(國環規環評[2017]4號),現將湖州市交通綠色環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50萬噸可再生綠色瀝青砼基地項目碼頭基礎設施竣工驗收內容(包括驗收調查表、驗收意見)公示如下:
項目名稱:湖州市交通綠色環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50萬噸可再生綠色瀝青砼基地項目碼頭基礎設施
項目地點:浙江省湖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楊家埠街道的湖州鐵公水綜合物流園區內
建設單位:湖州市交通綠色環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設內容:湖州市交通綠色環保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2020年7月7日取得了湖州市交通運輸局出具的湖州市交通運輸局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編號為浙湖交許〔2020〕17號?,F階段項目碼頭基礎設施已建成,吊機、碼頭除塵裝置已安裝,項目主體工程建設中。